3月个税申报不比2月,忽略这些关键点,没法干活
自1月1日新个税实施以来,本月已经是工资薪金个税申报的第二个月了。但申报问题多如牛毛,你真的弄懂了吗?
2019年1月1日新个税法正式实施:
有扣缴义务人
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并入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的,由扣缴义务人或者,在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企业向职工支付工资薪金,
实行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案例1】以每月收入均衡的工薪阶层小张为例:
假定小张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10000元,每月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1500元,从1月起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
每月应纳税所得额=10000-5000-1500-1000=2500元,
这样小张每年综合应纳税所得额总计为3万元,
累计预扣法下,小张前2个月每个月预扣率、预交税款如下:
1月份(2月申报时):(10000-5000-1500-1000)×3% =75元
2月份(3月申报时):(10000×2-5000×2-1500×2-1000×2)×3%-75(1月份预交税款) =75元
注意:
进一步计算可知,,
【案例2】以每月收入均衡、收入更高的工薪阶层小李为例:
假设小李每月工资收入30000元,“三险一金”加总为4500元,还能享有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000元。
每年综合应纳税所得额总计为22.2万元,对应税率为20%。
每月应纳税所得额=30000-5000(基本减除费用,即“起征点”)-4500-2000=18500元,这样小李
累计预扣法下,小李前2个月每个月预扣率、预交税款如下:
1月份(2月申报时):(30000–5000-4500-2000)×3% = 555元
2月份(3月份申报时):(30000×2-5000×2-4500×2-2000×2)×10% -2520(速算扣除数) -555(1月份已预缴税款) =625元
到2月份(3月申报)
时,小李前2个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37000元,
到8月份(9月申报)
时,小李前8个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14800元,,。
随着收入的累计增加,预扣预缴率逐渐与实际税负接近,
上述例子可以看到,到12月份实现全年应纳税款的缴纳。
特别注意:
对于综合收入跨越不同税率档次的收入群体,,都会出现
问题可能要比2月份的申报多得多。
目前3月份工资薪金申报工作正在火热进行中,会计小伙伴遇到的
3月申报个税,不注意这些关键点,没法干活!
01
新员工入职要管“上家单位”的工资?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多人。
新员工入职不需要管“上家单位”的工资。
实务理解:扣缴义务人只管其“”支付所得“”部分的扣缴义务,
02
新员工入职5000元怎么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61号)第六条规定
:
案例:
情况1:
某员工1月份新入职,2月份发放工资,3月份申报个税时就应该5000元不是10000元;
情况2:
某员工2月份新入职,3份发放资,4月份申报个税时就应该5000元不是10000元;
情况3:
某员工2月份新入职,2月份发放工资,3月份申报个税时就应该扣5000元不是10000元;
03
新员工入职专项附加扣除怎么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规定:
纳税人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单位的
1、,已享受的专项附加金额,处理专项附加扣除。
更换工作单位的纳税人
2、,需要由新任职、受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在
只管“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的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扣缴义务人
案例:
某员工亨受赠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独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不考虑其他情况:
情况1:
1月份入,2月份发放工资,3月份申报个税时,不管上个单位2月份申报个税有没有扣2000元,也只扣除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情况2:
1月份新入职,2月份发放工资,3月份申报个税时,没有扣2000元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然后3月份发放工资,4月份申报个税时,补扣,不管上个单位2月份申报个税有没有200元,也只能扣4000元(2000×2)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注意:
5000和专项附加扣除都是按一个纳税年度年累计计算,预扣预缴的时候重复扣除了,在汇算清缴时按实际应扣标准扣除,少扣了在汇算清缴时按标准补扣。
附:2月工资薪金个税3月申报流程
在公司已经办理1月份工资的预扣缴申报前提下
,2月份工资的扣缴申报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历史数据备份
为确保数据安全和防止后续的误操作,在办理2月个税预扣缴申报之前,请先对客户端的全部数据进行备份。
第二步、新增人员信息采集
将客户端首页的税款所属月份切换为2019年2月份,通过人员信息采集功能为2019年2月份新入职的员工进行人员信息登记及报验。
(注意!新增人员采集成功并验证通过后,请再次进行客户端数据备份。)
第三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
在客户端首页的税款所属月份已经切换为2019年2月份的前提下,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采集及报送验证。
一、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功能界面
二、系统设置-申报管理-专项附加扣除下载功能界面
(注意!专项附加扣除采集成功通过后,请再次进行客户端数据备份。)
第四步、设置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累计算税方式
在客户端首页的税款所属月份已经切换为2019年2月份的前提下, 在系统设置界面,点击“申报管理”—“综合所得算税”,选择“在线算税”。(如果经办人在“申报管理”看到的是“累计所得数据来源”而不是“在线算税”,说明本地扣缴软件不是最新版本,需要升级客户端。)
扣缴单位在本地数据量较大或网络不畅且上期申报已成功办理的前提下,可以选择设置使用离线算税功能进行税款计算。
第五步、导入2月份工资薪金收入数据
在“综合所得申报”模块,选择“正常工资薪金所得”,点击“填写”后,可以直接手动添加,也可以通过模板导入2月份工资薪金收入数据,接着,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
(注意!收入填报成功通过后,请进行客户端数据备份。)
第六步、计算2月份税款
点击“综合所得申报”—“税款计算 ”, 2月份税款就会计算出来。可以点击“导出”,将计算结果以Excel表格形式保存在本地使用。
如图所示,红框中标记的“应纳税额”为2019年1-2月的累计应纳税额,由于1月份已预缴了部分税款,所以红框中标记的“应补退税额”即2月份发放工资时应代扣的税款。
为了避免申报时出现差错,别忘了,提交申报的前后,请您记得再次使用系统设置中的备份功能,备份好扣缴客户端数据!!!
再次提醒,客户端首页税款,所属月份记得要先切换为,2019年2月份哦!如果填错那就要作废重新填写!